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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品質部

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

 

 

 

為積極強化醫院對急重症醫療處置之效能及品質,建立急重症照護網絡,衛生福利部自2009年起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辦理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針對醫院緊急醫療處置能力及持續性照護品質進行深度評核。

  馬偕紀念醫院於2010年首次通過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評定,並於2013、2023年通過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評定;淡水馬偕紀念醫院於2012年通過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評定,為追求卓越緊急醫療服務,2015及2023年通過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評定,以提供病人安全、有效、適時、效率的緊急醫療服務能力與品質。

  為確保本院達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之醫療服務水準,由本部負責協調急診、急性腦中風、急性冠心症、緊急外傷、高危險妊娠、新生兒醫療及加護病房等特殊照護中心,統籌規劃「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及「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追蹤輔導訪查」,持續精進臨床處置效能,俾利病人獲得即時且適當之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