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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急掛號費及健保部分負擔

(2024/09/01資料更新)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 依衛生福利部調整公告實施***(衛生福利部公告公文)(健保署海報)

  1. 繳費地點:1至3樓門診區,每一門診掛號批價窗口都可收費,(兒童醫院收費窗口地點:福音樓二樓);另門診區亦設有自助繳費機。
  2. 中/西醫健保收費標準(單位:元):

西醫門急診收費標準

健保署公告112年7月1日正式實施調整健保部分負擔

項目 健保 非健保
門診 急診 門診 急診
掛號費 日診 180 300 180 300
夜診、週六及例假日 200 200
診察費 一般科別(*註2) - 350 1000
基本部分負擔
(代健保署收費)
門診 420 750 -
經電子轉診、待轉診單就醫或轉診回診者(*註6) 170
門、急診手術後首次回診
住院患者出院後1個月內首次回診
生產出院後6週內首次回診
牙科 50 150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須有相關證明) 50 550
中低收入戶(須健保卡註記) 420
重大傷病、職災、低收入戶、榮民及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須健保卡註記) 免收
三歲以下兒童及偏遠地區(須有相關證明)
藥品部分負擔 一般民眾 (含第一次慢處箋者) 10~300(*註3) - -
中低收入(須健保卡註記)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0~200(*註3)
法定補助免除者(*註4)
領第二次及第三次慢處箋者(*註5)
免收
復健療程
部分負擔
第二次起,每次50元。 50/次
自費項目 本院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收費,健保不給付項目須另計。 依本院收費標準收費

備註:
(1)本院提供自助繳費機、金融卡轉帳、悠遊卡、APP及醫指付行動繳費服務。
(2)門診非健保診察費:精神科370元、美容科350元、牙科470元、旅遊門診400元。
(3)門診藥品部分負擔:門診藥費100元以下收取10元,101元以上採比率20%以定額計收,每增加100元,部分負擔增加20元,上限300元。
(4)法定補助免除者包含:重大傷病、分娩、低收入戶、榮民及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三歲以下兒童、油症患者、替代役役男、列管結核病患至指定特約醫院就醫。
(5)同一療程(如復健治療、血液透析等)、排程檢查(生理、放射線)、申請檢查(驗)報告,免掛號,免收掛號費;領取第二次及第三次慢處箋,可至自助掛號機辦理,免收費,免排隊。
(6)轉診傷病經醫師認定需繼續門診診療者,轉診就醫之日起一個月內四次之回診。

以上收費標準僅供參考,應以實際公告及個案情形為準,若對費用有任何疑問,請洽批價櫃檯。

中醫門診收費標準

收費項目 健保 非健保
掛號費(*註2) 150 150
診察費 - 400
基本部分負擔
(代健保署收費)
健保 50 -
骨傷科第2-6次療程

50/次

針灸科第2-6次療程 免收
重大傷病、低收入戶、榮民
三歲以下兒童及偏遠地區(須有證明)
藥品部分負擔 最低20元
每級增加20元
(*註1)
0~200 -
自費項目 本院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收費,健保不給付項目須另計。 依本院收費標準收費
備註:
(1)藥品費用以100元為一級,101元以上藥費每超過一級,部分負擔增加20元。
(2)本院提供自助繳費機、金融卡轉帳、悠遊卡、APP、醫指付行動繳費服務。
(3)癌症中西醫整合門診掛號費1,500元。

以上收費標準僅供參考,應以實際公告及個案情形為準,若對費用有任何疑問,請洽批價櫃檯。
 

 

繳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