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文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主旨: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制定再生醫療法一案,業奉總統113年6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54291號令公布,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6月20日衛部醫字第1130128089號函辦理。
二、本制定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27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聯絡方式:
地址:220205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3樓
承辦人:陳煥文
電話:(02)22577155 分機2059,傳真:(02)22589064
電子信箱:AN7222@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