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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1.目的

本標準作業程序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任何經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核准的試驗進行時所發生的嚴重不良事件及非預期事件於追蹤報告時之指引。計畫主持人必須在嚴重不良事件發生後,立即於規定之時間內通報至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非預期事件亦需於持續審查報告內說明。

試驗過程中有時發生非預期性的風險,可能影響到風險/效益比率之相關資訊應該快速地通報至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並且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檢視評估,以確保受試者受到足夠的保護。

非預期風險包含計畫主持人認為可能對受試者之權益、福祉或安全有不良影響之任何事件。

2.本會SAE通報原則(依人體試驗管理辦法及本會SOP6.1辦理)
(1)本院SAE
◆受試者於人體試驗施行期間發生下列情事,或任何時間發生與人體試驗有關之下列情事時,應通報至本會:
一、死亡。
二、危及生命。
三、導致病人住院
四、永久性身心障礙。
五、受試者之胎兒或新生兒先天性畸形。
六、需住院或延長住院之併發症。
七、其他可能導致永久性傷害之併發症。
◆PI自行發起之研究案,無試驗委託廠商者:無論是預期或非預期之SAE皆須通報IRB。

(2)國外或國內他院SUSAR
◆發生非預期的SUSAR時才需通報IRB。

3.範圍

此本標準作業程序適用於由計畫主持人、數據與安全性監測委員會、試驗委託者、實地安全監測者、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委員或其他相關團體所提報嚴重不良事件及非預期事件報告之檢視評估。相關法規摘要如下:

◆名詞定義: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

(94.01.06.)及藥品優良臨床試驗規範(91.09.20.)

  • 藥品不良反應:使用藥品後所發生之有害且未預期之反應。此項反應與試驗藥品間,應具有合理之因果關係。主管機關公告之嚴重藥品不良反應項目為:死亡、危及生命、導致病人住院、造成永久性殘疾、延長病人住 院時間、需作處置以防止永久性傷害、先天性畸形。
  • 不良事件:受試者參加試驗後所發生之任何不良情況。此項不良情況與試驗間不一定具有因果關係。
  • 未預期藥品不良反應:本質或嚴重程度不符合現有藥品資料(例如:未上巿藥品的主持人手冊或已上巿藥品的仿單或藥品特性摘要)之藥品不良反應。
 根據2023委員會SAE通報原則紀錄與決議,請見本院SAE通報準則表格

 4.通報時效及說明:

4.1本院嚴重不良事件

          依計畫性質,院內嚴重不良事件(SAE)通報範圍及時效如下:

(1)藥品類:

◆試驗若有試驗委託者,受試者發生任何嚴重不良事件(SAE),試驗主持人應立即通知試驗委託者,並儘快提供詳細書面報告。
◆院內發生SAE通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範圍為: 計畫於本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核准後並進行收案,其受試者發生之未預期嚴重不良事件
PI自行發起之研究案,預期及未預期之SAE皆需報。
預期/未預期之死亡或危及生命之嚴重不良事件:應於獲知日起七日內通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並在獲知日起十五日內提供詳細書面資料。
未預期之死亡或危及生命以外之嚴重不良事件:應於獲知日起十五日內通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並提供詳細書面資料。(有試驗委託者之計畫,請試驗委託者依規定時效自行通報衛生主管機關)。

(2)新醫療器材類:

依據「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基準」第一百零六條,受試者發生未預期之嚴重不良事件通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計畫主持人或試驗委託者獲知本院受試者發生預期/未預期之死亡或危及生命之嚴重不良事件,應於獲知日起七日內通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上述以外之非預期嚴重不良事件,應於獲知日起十五日內通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有試驗委託者之計畫,請試驗委託者依規定時效自行通報衛生主管機關)。

 (3)新醫療技術類

 ◆依據「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受試者於人體試驗施行期間發生死亡、危及生命、永久性身心障礙、受試者之胎兒或新生兒先天性畸形、需住院或延長住院之併發症、其他可能導致永久性傷害之併發症之情事,應通報。

計畫主持人或試驗委託者應於得知事實後七日通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有試驗委託者之計畫請試驗委託者依規定時效自行通報衛生主管機關。

4.2 他院SUSAR:其受試者發生未預期且相關之嚴重藥品不良反應,應於獲知日起十五日內通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並提供詳細書面資料。

4.3 國外SUSAR通報說明:

 

 

1.SAE通報注意事項:

(一)本會通報方式:

     (1)線上系統案件:請至eIRB系統進行通報,並上傳相關文件。(所有文件請以電腦繕打,勿用手寫方式)

     (2)紙本案件:非系統送審案件請準備一正本、二副本方式通報,不接受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通報。

         (所有文件請以電腦繕打,主持人姓名日期仍需親簽。)

(二)通報請「務必」檢附本院之「通報表格」方予受理。

(三)『簽收回條交付』:

       (1)線上系統案件:請以電子郵件回條為主。

       (2)紙本案件:請自行準備AOR,由本會蓋章,並請註明傳真回傳或快遞收回。

2.本院SAE通報

(1)院內SAE通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範圍為:計畫於本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核准後並進行收案,其受試者發生之未預期嚴重不良事件

(2)未預期之死亡或危及生命之嚴重不良反應:應於獲知日起七日內通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並在獲知日起十五日內提供詳細書面資料。

(3)未預期之死亡或危及生命以外之嚴重不良 反應:應於獲知日起十五日內通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並提供詳細書面資料。(有試驗委託者之計畫,請試驗委託者依規定時效自行通報衛生福利部)。  

3.他院SUSAR通報

(1)其受試者發生未預期且相關之嚴重藥品不良反應,應於獲知日起十五日內通報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並提供詳細書面資料。

 4.國外SUSAR通報說明:

(1)定期安全性通報:可疑、未預期、嚴重不良反應安全性資料(Suspected Unexpected Serious Adverse Reaction, SUSARs),請以『國外SUSAR通報表格』通報。

(2) DSMB (Data and Safety Monitoring Bord)決議通知,請以公文形式通報。

(3)通報臨床試驗藥品之院外其他臨床試驗,未預期且判定相關之嚴重藥品不良反應,請以『國外SUSAR通報表格』通報。

 

本院/他院/國外案例SAE準備文件

下載

SAE-本院通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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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R-國內他院通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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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R-國外通報表

WORD下載

通報案例相關文件

NA

藥物臨床試驗死亡通報案件之後續處理追蹤表

(死亡案件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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