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中心
癌症中心
【資源提供】
院內資源
1.頭巾/毛帽
租借辦法:免費贈送
(1)頭巾為志工愛心捐助,數量有限,提供每人1條,若有特殊需求,至多2條。
(2)毛帽為癌症民間機構單位提供,數量有限,限每人1頂。
2.假髮
租借辦法:免費租借
因假髮數量有限,每次租借以三個月為限,每人限借1頂。
注意事項:
(1)因假髮清潔較複雜,易損傷假髮,歸還本中心前,請先送至專業髮廊清潔保養。自109年7月1日起,假髮歸還前,請先送至專業髮廊清潔,若未送洗者,則於歸還時每次每頂收取200元清潔費用(收據將會協助送洗後寄回),以便讓資源妥善運用及保存,以嘉惠更多需要者。
3.圖書借閱
租借辦法:免費租借
(1)借閱書籍每人每次最多3本,借閱期限為一個月。
(2)逾期歸還者,下次借閱書籍限借1本 。
注意事項:借閱資料如有遺失或毀損等情形時,應由借閱人賠償原書價格 。
4.康復用品提供
索取辦法:經醫師、個案管理師評估後,有其身體照護需求,可免費索取,每人限提供1份。
用品項目:
(1)身體專用護理包:需經專科腫瘤個案管理師護理評估後,至資源中心索取,限提供每人1包。
(2)杏化潤保濕乳膏:需經醫師或腫瘤個案管理師建議使用後,至資源中心索取,限提供每人1條。
(3)各式營養品:針對治療中之病人,免費提供1次營養品試用品。
院外資源
1.重大傷病卡
申請方式:經主治醫師評估符合資格後,填寫重大傷病卡申請單,親臨健保局或由醫院代為寄件申請。
福利內容:該疾病衍生之醫療行為,可免部分負擔。
2.教育部學產基金
申請方式:填具申請書、重大傷病卡健保核定通知單(洽健保局辦理)、全戶戶籍謄本、財產清單、財稅證明、學生在學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學生本人或父母因罹患重大傷病者,事發三個月內申請。
諮詢電話:各校辦理窗口 ;學產基金辦公室:04-23323000轉5066、5067。
3.急難救助
申請資格:罹患重傷、病,必須三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且經資產調查符合申請條件者。
福利內容: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生活津貼、醫療補助、 急難救助、喪葬救助。
申請方式:洽各戶籍地公所或社會局。
4.馬上關懷
申請資格:
(1)負擔家計者負擔主要家計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病、失業或其他因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遭逢或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注意事項:
(1)事發3個月內申請。
(2)一個事由只可申請1次。
(3)居住地區公所社會課。
申請方式:洽各居住地區公所社會課。
5.低收入戶臨時看護補助
申請資格:
(1)具低收入戶身分。
(2)北市需先知會社福中心。
福利內容:每日補助1800元,有年度上限。
申請方式:北市-各區社福中心、新北市-區公所社會課。
6. 勞保給付
申請資格:
(1)勞保住院傷病給付:因傷病住院,不能工作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
(2)勞保失能給付:經治療一年以上,身體遺存障害,經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者。
申請方式:洽投保單位或各勞保局辦事處。勞保局總機 02-2396-1266。
7.身心障礙手冊
申請資格:經主治醫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等專業團隊評估鑑定後,符合申請資格者。
申請方式:至戶籍所在地公所領取空白鑑定表。
需準備資料:
(1)戶籍謄本及身分證。
(2)一吋照片三張。
(3)印章。
★相關資料以主要申辦單位公告之最新內容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