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療護教育示範中心
安寧共同照護
服務對象為一般急性病房的癌症末期及治癒性不佳的病人,如癌症末期、末期運動神經元疾病、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其他大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等;透過安寧療護團隊與原醫療團隊的相互合作,跨越照顧場所與觀念上的限制,滿足病人與家屬在生理、心理、社會、靈性的照顧需求,提升整體醫療品質。並且透過安寧團隊的討論與建議,可減少不必要的檢查與治療,避免醫療資源的浪費;同時安寧共同照護團隊具有提供教育的角色及功能,將安寧療護的理念與安寧病房的照護經驗推廣至安寧病房以外的醫療團隊,以使更多的病人受惠於安寧照顧的理念。
(一)安寧共同照護之轉介流程
(二)急診會診安寧共同照護轉介流程
(三)共照收案標準
一般急、重症住院末期病人,於住院期間符合下列需求者,經與原主治醫師同意,並且病人或家屬同意接受安寧共同照護者,予以收案。
1. 於住院期間末期病人有身、心、靈需求
2. 家屬於照護過程中有情緒困擾問題或溝通問題
3. 病人或家屬因害怕住進安寧病房或對安寧有不正確的認知
4. 同意簽署安寧共同照護試辦同意書,簽署內容及方式詳見下頁。
註:末期病人指癌症晚期及治癒性不佳的病人,如癌症末期、運動神經元疾病、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其他大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等
(三)訪視時間
本團隊每週固定訪視兩次,會依病人需求調整或增加訪視次數。
(四)收費標準
依健保試辦計畫辦法執行,目前由健保給付安寧共同照護費用。由於病人會診共照後三日內轉安寧病房,健保局不支付本會診費,故請直接會診安寧療護專科醫師。
(五)聯絡方式
安寧共同照護團隊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9:00~17:00;週六為8:00~ 12:00,安寧共照護理師配置有院內公務手機,請依您所在院區撥打下列電話,或可透過郵件聯繫各項事務:
台北院區:5834841
淡水院區:5834843
淡水院區辦公室:(02) 28094661轉3191
E-mail:mmh31sc@mmh.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