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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防治中心

自殺個案追蹤

透過院內自殺個案通報系統,提供本院自殺個案追蹤輔導服務

 

自殺防治中心個案管理人員於接獲急診、門診(精神醫學部及全院各科)、住院病患(精神醫學部及全院各科)以及協談中心等相關單位通報後立即訪視病患,評估其自殺意圖、自殺風險及再自殺可能性以協助病患接受精神科門診或會診、自殺防治特別門診或後續追蹤治療。

 

(一)開案處理:

精神醫學部(或原科別)門診追蹤、安排平安診、安排精神科住院,每位個案均需電話追至少三個月,視個案狀況予以結案。

 

(二)不開案處理(非危險群):

高度懷疑為高危險群但個案否認的情形則後續追蹤至少一次以確認是否有開案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