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教育部
實習醫學生
本院提供訓練醫學院醫學系5~7年級實習醫學生及住院醫師之任務,並接受各大專院校藥學、醫技、護理、放射技術、職能治療、營養、呼吸治療、物理治療、臨床心理、諮商心理、視光、聽語、牙體技術、醫管、社工等學系學生之實習。
實習須知與規範
— 實習須知 —
— 實習規範 —
— 實習指引 —
醫學生在教學門診之學習目標
一. 瞭解門診流程
1. 請病人進入診間時應注意事項
2. 門診 的醫療行為包括診斷 、 治療與衛教
3. 列印出單張的處理 包括如何教導病人完成手續
二. 學習病史詢問與身體檢查
1. 病人進入診間前先檢視病歷
2. 引導病人談出不適相關癥狀
3. 歸納病人的問題
4. 執行身體檢查
三. 學習病情解釋、臨床處理與衛教
1. 解釋檢驗數據
2. 解釋處置 檢查及處方內容
3. 了解用藥順服性與偵測副作用
4. 有效的衛教
繳交報告
1.至少兩頁( 紙張 依醫教部格式)並記載至少 3 位病人病歷
2.列出本次教學門診之學習心得
— 訓練計畫 —
醫五實習醫學生教學計畫書
牙醫實習醫學生計劃書
— 請假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