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
讀者服務►閱覽與借閱(規則簡述)
閱覽
• 凡本院正式及非正式員工(含退休、不含家屬)、見實習人員、代訓人員、全國開業醫師、其他任職醫藥相關機構人
員及生物醫學相關科系在校學生,於本館開放時間內,均可憑職員證或交換代用之臨時閱覽證進入館內。
• 入館需使用職員證入館 ; 其他醫藥界人士使用身份證件加名片, 學生則使用學生證於櫃台交換臨時閱覽證。
( 臨時閱覽證若發生遺失情形,需賠償新台幣200元。)
• 使用本館館藏及電子資源時,應確實遵守著作權法及「合理使用」之相關規定。
• 閱覽座位以本院員工優先使用,不開放換證入館之來賓於館內自修。
• 不得以物品預佔閱覽座位,個人物品,本館不負保管責任。
~以上閱覽規則摘錄自「第十一版 圖書館服務規則」~
借閱
• 圖書館各類型之資料借閱件數,期限等資訊,可參考「 個人化借閱服務」之網頁。
• 借出之資料(含圖書及視聽資料),超過三天緩衝期未歸還者,自應歸還日扣除三
天緩衝期至歸還日止(休館日不計入),每件資料每日罰款新台幣5元,罰款採當
場繳交方式。
• 若因逾期還書而衍生之罰款金額已超出(含)500元,則終止其讀者不得再借閱、續
借、預約其他館藏,直至繳清滯還金後,始恢復其借閱權利。
~以上借閱規則摘錄自「第十一版 圖書館服務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