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區間

本院嚴正澄清日前報載與某醫療公司合作一案並非事實

日期: 2013-02-22 | 來源: 公共事務課 5706    

針對部分媒體於2月19日報導有關本院與某醫療公司進行質子治療系統合作一案,本院說明如下:

一、基於提供癌症病人更完善的治療,本院致力加強推動各項醫療服務,其中,質子治療技術係目前研擬發展之方向。

二、有關媒體報載本院已向某公司買斷質子治療儀一事,全屬空穴來風。

三、現階段為促使質子治療發展,本院僅與某醫療公司簽定合作備忘錄,然有關質子治療儀器之採購及其未來營運模式,仍有商議空間。

四、為避免社會大眾混淆或誤解,特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