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科癌症學科
婦科癌症的生育保留治療
隨著時代的變遷,生育年齡的女性被診斷出婦科癌症的機率上升。以英國為例,子宮頸癌最常見於30-34歲的女性。而位居我國女性第十大癌症的子宮體癌,也有約有5%的患者是在四十歲前以被診斷出來。對於尚未生育且想要保留生育的女性,因著近年來人工生殖科技的發展,在治療癌症的同時,也有了保留生育的機會。在不同的生殖系統癌症治療中,保留生育治療也有不同的考量。
子宮頸癌
治療上的考量最主要是腫瘤的大小與侵犯的程度。子宮頸腫瘤若侵犯深度小於3毫米,且沒有淋巴血管侵入,可進行子宮頸圓錐狀切片,將侵犯部位完整切除,保留子宮。若腫瘤已經有局部淋巴血管侵犯,但腫瘤侵犯深度小於5毫米,則可考慮進行子宮頸圓錐狀切片,同時需加做骨盆腔淋巴結摘除手術,以查證是否有遠端的侵犯。
目前治療指引對於小於兩公分的子宮頸癌,排除組織型態為小細胞神經內分泌癌及胃腺型癌,認為可考慮進行生育保留手術。至於二到四公分的腫瘤是否能夠執行生育保留手術,兼顧生育與腫瘤治療,仍有爭議,需與診治醫師討論。
保留生育手術後,懷孕的機率約有六成。根據過去系統性研究的統計,在413位接受開腹式根除性子宮頸切除中,嘗試懷孕的113位女性當中,有67位(59%)成功懷孕。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接受手術後懷孕的女性,流產與早產的機率都提高,因此產前檢查仍須密切觀察。後續追蹤包括規則的抹片檢查及影像學追蹤。
子宮體癌
唯有分化良好的子宮內膜腺癌,且經影像確認侷限於子宮內膜,才能進一步考慮生育保留治療。進入生育保留治療前,團隊將與不孕症專科進行諮詢,同時建議患者接受基因檢測。
生育保留治療主要使用口服黃體素或置入子宮腔內固定釋放黃體素的裝置。同時,減重將有助於降低雌激素的刺激,提高治療效果。
治療預期是六個月的時間。接受治療後的每三個月將進行子宮內膜採樣,追蹤疾病的變化。約有五成的患者能夠達到持久的治療效果。使用黃體素治療的禁忌症包括乳癌,中風,心肌梗塞,肺栓塞,靜脈栓塞及吸菸。
若子宮內膜採樣正常,則可停止抗賀爾蒙的治療,進行後續人工生育的準備,同時每三個月回診追蹤。過去的統計,有35%順利懷孕,生產後仍需按時每3個月回診做疾病追蹤。若尚未進入生育計畫前,可考慮持續維持黃體素治療。倘若六個月後追縱時子宮內膜仍有癌症,則建議進入標準治療,切除子宮。
接受生育保留治療的患者,復發率高達35%。因此,完成生育計畫後,也建議切除子宮,降低復發風險。
卵巢癌
侷限在單側或雙側卵巢內的卵巢上皮癌,可接受生育保留手術,將有病變的卵巢移除,該側淋巴結移除及大網膜移除,保留子宮。若癌細胞為惡性生殖細胞瘤,則各分期皆可進行生育保留手術。
大型的回顧性研究顯示接受生育保留手術的早期卵巢癌患者,並不會因此有較低的存活率。術後,患者將依據卵巢癌細胞型態持續接受門診追蹤或化學治療。
總結
女性生育需要卵巢提供卵子,子宮孕育胚胎。在卵巢未受癌症侵犯的前提下,若預期手術需要切除卵巢,或需接受化學治療,或是骨盆腔放射線治療,可與治療醫師討論是否預先進行取卵手術,將卵子或胚胎冷凍,於治療後再進行生育計畫。癌症治療後,疾病若穩定,即可準備生育。
面對癌症診斷與治療的心理負擔,再加上生育的壓力,患者需要強大的心理素質與支持系統以及完整的多專科醫療團隊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