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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子宮頸癌與生育保留概論

婦癌科主治醫師 陳楨瑞 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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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子宮頸癌與生育保留概論衛教單張QRCODE

宮頸癌是台灣地區目前排行第三的婦科惡性腫瘤,僅次於子宮體癌和卵巢(含輸卵管、原發腹膜)癌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的最新統計,2019年度新發現子宮頸癌病例為 1393名,佔台灣女性十大癌症發生率的第九位 [1]

 

根據美國癌症資料庫資料, 2006 統計 2008 年,年齡39以下發生侵襲性子宮頸癌的概率為0.15%1/680[2],有60%子宮頸癌患者診斷年齡小於50歲,42-49%子宮頸癌病例發現為IA1IIA1期早期子宮頸癌。子宮頸癌在病理上仍以上皮性癌最多,其中鱗狀細胞癌(squamous cell carcinoma)、腺癌(adenocarcinoma)和鱗狀腺癌(adenosquamous cell carcinoma)包括95%以上的子宮頸癌 [3]基於子宮頸癌患者的發病年齡較輕、多數患者在育齡期間還有生育需求早期癌症組織限於子宮頸與陰道穹隆位、與這些上皮性癌症有相對預後較為良好的腫瘤特性保留生育能力的早期子宮頸癌手術一直一種可行選擇。

 

在手術治療早期子宮頸癌上,最重要的原則就是要能完整切除病灶。傳統上,在施行子宮頸癌根除性手術上,手術中切除足夠大的腫瘤與腫瘤鄰近區域(陰道、子宮頸旁結締組織(頭韌帶)),並以病理上證實有足夠無腫瘤侵犯標本邊緣,已經證實能減少癌症復發的風險

 

來說分期為IA1到IIA1、有淋巴血管間隙侵犯(意指顯微靜下發現組織內淋巴血管間隙被癌細胞侵入)早期子宮頸癌目前在不保留生育能力的作法下,根據子宮頸癌治療準則上建議施行『』全子宮切除術(Radical hysterectomy)和完整的雙側盆腔淋巴結摘除(廓清)手術。然而在1994開始,有專家提出施行經陰道經剖式或經微創(腹腔鏡或機器手臂輔助腹腔鏡)方法,在特定『』腫瘤體積的早期子宮頸癌患者上,施行生育保留式性子宮『頸部』切除術(Radical trachelectomy)與完整的雙側盆腔淋巴結摘除(廓清)手,藉由保留子宮體部(子宮上段)讓一些具有生育考量早期子宮頸癌患能有機會完成生育 [4]當然,根據統計,在嚴格的條件篩選之下,適合的患者進行此類生育保留式的手術後,患者術後復發率、傳統根除性子宮切除術(不保留子宮體上段的手術方法)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