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行日期 : 2021/11/01
- 公告對象 : 四院區各科醫師、護理部、醫事檢驗科
- 說 明 :
1. 異動原因:因儀器租賃合約到期,經「二○二一年臨床檢驗與檢查諮詢會議第一次會議」同意,進行委託檢驗。
2. 委託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認可實驗室之「台美醫事檢驗所」代檢,以利檢驗業務正常運作。
- 執行方式:
1. 發放菌種名程異動前後的差別:(見下表)
2. 收件截止及報告時間
2.1 收件截止時間:週五早上九點前。
2.2 報告時間:隔週週四下午五點前。
3. 注意事項:分枝桿菌屬菌種鑑定檢驗項目之送檢流程,均依照現行作業方式處理。
公告製訂 : 醫事檢驗科病原體組組長 潘瀅如〈淡水院區分機:2513〉
最新修訂日期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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