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日期】:2023/09/15
【公告對象】:四院區各科醫師、護理部、醫事檢驗科
【停止原因】:因原廠停止生產檢驗試劑,且無其它廠牌試劑可取代,經2023年第一次臨床檢驗與檢查諮詢會議決議停止檢驗。
【執行方式】:自2023/09/15起,醫事檢驗科停止受理檢驗。
公告製訂:醫事檢驗科分生檢驗組組長 陳文發 〈淡水院區分機:2512〉
最新修訂日期 :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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