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日期】:2023/09/01
【公告對象】:四院區各科醫師、護理部、醫事檢驗科
【說 明】:
1. 新增「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之檢驗項目。
【執行方式】:
1. 外送單位:大安聯合醫事檢驗所
2. 檢驗方法:HPLC-ICP-MS 結合高效液相層析儀(HPLC)及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mass spectrometry, ICP-MS)之定量偵測檢驗。
3. 參考值:
3.1 無機總砷 (Total inorganic As):< 35 μg/L
3.2 結果報告包含:
3.3 第三、第四級管理:尿中三價砷、五價砷、DMA、MMA等砷及其代謝物檢驗值合計之總無機砷數≥ 35 μg/L。
4. 檢體及容器:重金屬專用白蓋酸洗管,檢體量10 mL。
5. 運送條件:採檢後 2小時內送實驗室
6. 收件時間:24小時
7. 操作時間:外送單位視檢體量安排
8. 報告時間:收件日後14個工作天
9. 收費標準:
9.1 健保給付:1200點
9.2 自費價:2400元
公告製訂:醫事檢驗科分生檢驗組組長 陳文發 〈淡水院區分機:2512〉
最新修訂日期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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