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日期】:2023/04/15
【公告對象】:四院區各科醫師、護理部、醫事 檢驗科
【異動原因】:因應儀器合約更新及簡化流程,進行儀器整合。
【執行方式】:
2. 注意事項:檢驗項目之 採檢方式、 送檢流程、 臨床決策值及 報告時間,
均依照現行作業方式處理。
公告製訂:醫事 檢驗科生化 血液 組組 長 蔡明芬 〈 淡水 院區分機: 2469〉
最新修訂日期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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