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號 |
問題 |
回覆 |
1 |
如何申請「一般診斷書」、「特殊診斷書」? |
1.門診病人:先掛號經醫師診斷後才可申請。 2.住院病人:出院前向病房護理站提出申請。若出院時未申請,日後補開立診斷書時須再掛門診,由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具證明。 3. 申請人須出示身分證(大人)、戶口名簿(小孩)或護照(外籍人士)等,以憑核對身分。 4. 受委託人應持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申辦。 |
2 |
急診病人如何申請診斷書? |
1.欲申請急診診斷書者,請於急診當日就醫時告知醫師開立。 2. 離院後欲返回申請診斷證明書者,請掛門診請醫師開立。 |
3 |
如何申請「病歷摘要」、「檢查報告影本」等病歷資料? |
1.為保障病人權益與隱私,申請資料請備相關證件: |
4 |
如何補發、追加診斷証明書? |
本人或其家屬持身分證正本(受託人應持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向證明書櫃台提出申請,每份20元。 |
5 |
如何補辦「收據」?(遺失補發、增加份數之不同) |
1.正本醫療費用收據遺失不能補發,但可至證明書櫃台辦理申請費用證明,每份50元。 |
6 |
如何辦理「中文出生證明」、「英文出生證明」? |
1.中文出生證明 |
7 |
重大傷病卡到期多久前才可提早辦理? |
請於到期前一個月,掛門診請醫師開立重大傷病診斷書,本院可網路代辦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