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一般科
兒童虐待
虐待的種類
兒童虐待可分為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身體虐待指因為毆打、踢、推等導致
身體受到的各種傷害。精神虐待則是因辱罵、威脅、排斥等導致兒童智能、情緒、心理等方面的傷害。性虐待包括強暴、強迫性碰觸身體隱私部位等。疏忽則是因有意或無意的忽視而導致兒童身心傷害。
兒童虐待依據發生的情境,包括發生在家庭中的虐待,發生在學校、幼稚園、安親班等的機構虐待,和所處的社會性虐待;其中以家庭虐待最為常見。而施虐者以父母親最多,佔了五分之四左右。一般我們認為當做避風港的家庭,以及認為最疼愛孩子的父母,其實反而和兒虐有最大的關連。
為何會管教過當?
統計兒童受虐原因,約三分之一的施虐者缺乏親職知識,五分之一的施虐者有婚姻失調問 題,十分之一的施虐者有酗酒或藥物濫用情形,十分之一的施虐者貧困,十分之一的施虐者失 業,其他還包括施虐者有罹患精神疾病、人格異常、童年受虐、迷信等等。可以說絕大部分兒童受虐並不是兒童有問題,反而是源自於施虐者的本身或是家庭問題。也可以說當父母親或照顧者生活壓力太大、照顧孩子能力不足、身心狀況不佳,或是家庭功能不健全、有失業壓力、經濟貧困、婚姻有問題時,較容易發生兒童虐待。
我們現在大部分的家庭趨向於小家庭同時又是少子化,夫妻間若有意見不合,就直接爆發衝突,缺乏過去大家庭還有其他妯娌等打圓場潤滑調解的機會;碰到照顧孩子的問題時,也缺乏可以幫忙、請教的對象。年輕父母的壓力較過去增加,有可能就把壓力轉嫁於身邊的小孩。
有許多資料顯示,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居住的社區環境品質較差、社會孤立、缺乏社會支持系統、缺乏社會資源等,較容易發生兒童虐待情形。但是並非高社經情況就不會有兒虐發生。父母或是直接照顧者對孩子的態度才是最大的關鍵。
兒童身體虐待的指標
孩子可能會因為自己不小心而受傷,但有些特殊的受傷情況就要讓人聯想是否有兒童虐待。當孩子身上同時有新舊瘀傷或傷痕存在,也就是傷痕的顏色不一,表示傷害反覆發生;當傷痕發生在不容易意外受傷的部位,或是傷痕的形狀顯現特殊環狀、串狀或固定形狀,可能為繩子、鏈子等綁、吊起來所導致;都應考慮是否為兒虐所致。當孩子在熱天仍然穿著長袖衣服,說不定是為了要遮住受傷的痕跡,不妨多關心一下,看看是否另有隱情。虐待所致的瘀傷常見位於臀部、下背部、大腿內側或其他非身體突出處。而意外所致的瘀傷則常見於身體或骨頭突出處,如膝 蓋、前脛骨、下巴、手肘和前額等。虐待的瘀傷還要與刮砂、灸、草藥所導致傷痕,血小板過 低、凝血因子缺乏導致的皮膚變化,胎記、血管瘤等,做鑑別診斷。
不明原因的燒燙傷,特別是像香煙燙過的環狀痕跡、像熨斗等器具燙傷的痕跡,要小心兒虐的可能。虐待的開水燙傷常是強押入熱水中所造成,所以境界分明;且因身體會捲曲減少被燙,
所以彎曲皺折處反而較沒傷到。但意外的開水燙傷則有潑灑導致不規則燙傷傷痕,且接觸燙傷較常見於手掌、手指、胸部、腳、頭部處,通常只有表淺皮膚傷害。
多處複雜或螺旋狀之骨折,不明原因的骨折、有新舊骨折同時存在,發生於年齡小之
幼童,合併嚴重瘀傷之骨折,要考慮兒虐的可能性。兒虐的骨折常見於四肢長骨、兩側肋骨;若是頭顱骨折則常為兩側性,傷及枕骨與兩側頂骨,且常合併顱內出血、腦水腫。意外的骨折通常有目擊者,能明確告知造成傷害的方式,傷害發生後迅速送醫,較常為單一骨折或同時傷及雙前臂或雙腳。還需與先天性骨質生成不良、骨質疏鬆、佝僂症等做鑑別診斷。
內臟器官如肝臟、脾臟、腎臟等,有時也會因兒虐而出血、腫脹、裂傷,表現出嘔吐、疼痛、血尿、休克、昏迷等。
在嬰幼兒還可能因未支撐好脖子而過度搖晃身體,導致頭顱內、眼底的出血和腦水腫,變成所謂的「受虐性腦傷」,也就是過去所稱的「嬰兒搖晃症候群」。這常會引起腦壓過高,導致死亡;即使救起來,也常留下嚴重的神經學後遺症,像是成為重度的腦性麻痺或是反覆發作的痙攣等。
性虐待可能會使孩子表現出外陰部、陰道、肛門裂傷、瘀腫、流血,陰部有分泌物、疼痛、腫、癢,得到性病(尤其是梅毒、淋病),過量手淫及有不正確性知識,畫人物時畫出性器官,體育課換衣服時自己一個人躲起來換,常尿濕褲子,或甚至懷孕等。還有一種假造病情之虐待,稱之為「代理孟喬森症候群」,照顧者會捏造與病情不符之症 狀,一直強調治療無效甚至病情變壞,不斷的更換醫師和醫院,而讓孩子做很多不必要的檢查和治療。
孩子的心靈創傷
經常受虐的兒童會出現一些異常的行為舉止,像是尿床、餵食困難、退縮、破壞、攻擊、自我形象不良、不易相信別人、不易和其他人建立親密關係等。
兒童若在家庭暴力的陰影下成長,將來長大呈現正面的結果的話,會因為過去的孩童時經驗而特別疼惜家人,避免重蹈覆轍;但若不幸長大呈現負面結果的話,容易有犯罪、暴力、反社會行 為,自己卻又成了施虐者。
身體的傷痕其實較容易復原,而不留下疤痕;精神上的創傷卻常影響久遠,不但在人格成長過程中導致偏差,也可能存在於潛意識中,在數十年後再度造成問題。
容易受虐的孩童
雖然家庭暴力的主因在於施暴者本身或是家庭因素,但有些孩童比起其他孩子,更容易成為施虐的對象。非期待下出生的孩子,通常較難得到父母親的關愛,甚至還成了眼中釘。身心障 礙、發展遲緩、特殊疾病的孩子,自我照顧能力和自保能力都差,當成為家庭太大的負擔時,就可能成為出氣對象。有些孩子有偏差行為、過動、和父母親情感連結不佳,也較容易受到家庭暴力傷害。
如何避免發生家暴?
要防範家庭暴力或是兒童虐待事件的發生,應先從教育著手,讓一般社會大眾重視此問題。對於高危險群的家庭和孩子,要特別加以關注,給予協助,必要時以公權力介入干預。
施虐者或是受虐者都有可能成為我們身邊的不定時炸彈。發現疑似受虐兒時,不要以為那只是別人的家務事,我們管不著。國內已經訂有「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不管是福利單位、學校單位、警政單位、醫療單位、或是一般民眾,都有義務要通報。內政部兒童局有 24 小時保護專線,只要電話撥 113,就有人會加以處理。
兒虐的警告訊息
有以下情形就要考慮而虐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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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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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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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並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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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覆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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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近求遠